云南焦化產能置換方案征求意見
已有人閱讀此文 - -日前,《云南省焦化產能置換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發布。
《方案》要求,認真落實云南省關于加快工業轉型升級意見提出的“到2017年,焦炭控制在2200萬噸以內”總控目標,以2016年底實有焦炭生產企業產能2004萬噸為基數,按照“消化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則,以及云南省化學工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實施方案提出的“實行等量或減量置換”要求,確保云南焦化產能與市場需求相匹配,總產能控制在1950萬噸以內。
《方案》就產能核定提出界定。合規產能包括:2020年及以前建成且2020年12月31日在產的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上產能,以及2016年及以后經省級公告退出產能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名單內關閉或因轉型升級、政策性關停沒有列入公告產能。合規產能以同時具備備案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手續的產能進行核實確認。無效產能包括:違法違規產能和2015年及以前列入省焦化去產能任務的、享受獎補資金和有關政策支持退出的產能,以及“國發〔2009〕38號”印發后3年內備案至2020年12月31日還沒有履行完成相關報批手續并停建5年以上和建成項目沒有經過環評驗收的產能、未落實產能指標置換在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辦理備案項目的產能。
《方案》提出,原則上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碳化室高度4.3米焦爐產能置換,全省不再保留碳化室高度4.3米的焦爐,2025年不再進行產能置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