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四舉措遏制“兩高”項目
已有人閱讀此文 - -11月24日,在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為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按照中央和江西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重點抓好四項工作。
一是開展梳理排查。會同省發改委等有關部門,組織對“兩高”項目進行全面排查梳理;對擬建能耗5萬噸以上“兩高”項目環評審批情況進行復核把關,嚴防“兩高”項目盲目上馬。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修訂了環評聯審辦法,將控制高耗能項目、推進碳達峰納入環評聯審重要內容;將碳排放影響評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體系;落實評價領域放管服改革措施,對審批能力與審批權限不適應的市、縣,一經發現,及時調整上收審批權限。
三是強化源頭把關。對上年度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水環境質量考核未達到要求的市、縣(區),實行更加嚴格的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要求。對新建“兩高”項目落實國家超低排放要求,著力提升清潔生產和污染防治水平。
四是壓實工作責任。將“兩高”項目作為排污許可執法監管重點,嚴厲打擊“兩高”企業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違法行為,并將控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納入了全省整改方案并跟蹤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