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業用戶將全部進入電力市場
已有人閱讀此文 - -近日發布的《浙江省電力中長期規則(修訂版,征求意見稿)》提出,放開該省內全部工商業用戶進入電力市場。
其中,110kV及以上的電力用戶統稱為“批發市場用戶”,可以選擇參與電力批發交易或由售電公司代理參與電力零售交易;其余工商業用戶統稱為“零售用戶”,由售電公司代理參與電力零售交易。
另外,零售用戶在同一合同周期內只可選擇向一家售電公司購電,若同時與兩家及以上售電公司簽訂購售電合同,改為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電價格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價格的1.5倍、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電價由代理購電價格、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原則上每年11月初,開展電價次年年度雙邊協商交易,11月底前完成。每年12月初,根據年度雙邊協商交易情況,適時組織開展電價年度掛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