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對重點涉氣行業企業實施秋冬季錯峰生產
已有人閱讀此文 - -近日,山西省工信廳、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近日發布2021-2022年秋冬季錯峰生產的通知,提出從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對鋼鐵、焦化、有色(電解鋁、氧化鋁)、鑄造、化工(煤制氮肥、炭黑)、建材(磚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實施秋冬季錯峰生產。
通知要求,按照環保績效分級、綠色工廠評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況,實施差異化管控。
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實施錯峰停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秋冬季期間實施錯峰停產;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秋冬季期間實施最嚴格的限產措施(不低于紅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秋冬季結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復生產或解除限產。
被評定為B級、B-級、C級、非引領性的企業實施錯峰生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實施輪開輪停,按照不低于橙色預警減排比例確定停產天數(鑄造C級企業按照不少于90天實施停產),停產時長在兩個階段分別落實,生產期間如遇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嚴格執行應急減排;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秋冬季期間按照不低于橙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
被評定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以及焦化、水泥企業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并備案公示的企業可豁免錯峰生產,鼓勵秋冬季期間各市采取協商自主減排。
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制定科學合理的錯峰生產措施。允許A、B級化肥生產企業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期間自主減排。對滿足環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總量小,對穩增長、穩就業、穩外貿等影響大的生產企業,可適度減少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