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通報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塑料包裝制品
已有人閱讀此文 - -日前,廣西省質監局通告了2015年食品類有關產品質監抽樣檢查結果:廣西省6家公司生產制造的7批號塑料包裝制品產品不符有關規范規定,其中2家南寧市公司生產制造的食品類用編織袋和全透明小盤子不合格。
在本次質監抽樣檢查中,質監單位共抽樣檢查了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廣西防城港市、桂林市、欽州市、桂平等大城市的110家公司生產制造的157批號產品,產品涉及到塑料瓶子、一次性紙杯、洗潔劑、編織袋、便當盒等。抽樣檢驗數據顯示,廣西省盛發塑料制品廠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公司生產制造的7批號產品,有關待檢新項目指標值不合格。不合格新項目關鍵為落鏢沖擊試驗、豎直載壓、蒸發殘渣、感觀指標值等。
質監工作人員表明,落鏢沖擊試驗關鍵考評產品的承載力,假如公司應用了該新項目檢驗不合格的產品制做包裝袋,當放到允差凈重時非常容易裂開。而豎直載壓就是指礦泉水瓶在堆積時要承擔頂層貨品工作壓力的工作能力。該新項目不合格很有可能造成 礦泉水瓶在罐裝后碼放產生塌陷。
蒸發殘渣就是指一次性吸管在應用全過程中碰到水果汁、酸堿性飲品、醋、酒、油等液體時進行析出的化合物。“蒸發殘渣指標值標值越高,對身體傷害越大,尤其是對少年兒童和青少年兒童危害更高。”該工作員還說明。
除此之外,質監工作人員還提示眾多顧客,在購買或應用一次性紙杯的情況下,要留意印刷字體是不是出現在瓶口、杯內等部位。依據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瓶口距杯身及杯內一定間距內不可包裝印刷,能夠避免將有害物帶到嘴中。
來源于:工程項目塑料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