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擬《細則》?塑料購物袋要免費
已有人閱讀此文 - -日前,廣東省清遠市政府官網發布《清遠市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實施細則》(下稱《細則》)。《細則》稱激勵消費者少用塑料購物袋,內置環境保護購物袋、購物車等環境保護的買東西專用工具,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要保證有償服務應用,可是嚴禁市場銷售、應用薄厚低于0.025mm的塑料購物袋。
《細則》由廣東省清遠市商務廳、發展趨勢和改革創新局、工商管理局等單位協同公布,激勵消費者少用塑料購物袋,內置環境保護購物袋、購物車等環境保護買東西專用工具,并為消費者提夠相對的便捷服務項目。激勵商品零售場所出示合乎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和環境保護規定的塑料購物袋代替品。
說白了商品零售場所,就是指全部出示商品零售服務項目的公司和個體戶運營場所,包含向消費者出示零售服務項目的各種大型商場(店)、商場、農貿市場、技術專業批發和零售銷售市場及其各種商品零售店面。
《細則》針對有償服務應用的塑料袋,也作了明文規定,關鍵就是指由商品零售場所出示的,用以裝盛消費者所買商品,具備提攜作用的塑料袋。但不包括商品零售場所根據環境衛生及食品衛生安全目地,用以裝盛散稱生鮮配送、熟菜、面點等商品的塑料預包裝袋子,在其中用以裝盛生鮮食品等食品類的塑料預包裝袋子不可具備提攜作用,且須合乎食品包裝材料有關規范。
《細則》強調,嚴禁市場銷售、應用薄厚低于0.025mm的塑料購物袋,嚴禁市場銷售不符國家行業標準的塑料袋,有償服務應用的塑料購物袋,務必符合我國產品質量標準,外型加印(貼)達標塑料購物袋商品標示。
商品零售場制訂塑料購物袋價錢“四禁止”
1.禁止售賣小于運營成本市場銷售塑料購物袋;
2.不標出價錢或不按照規定的內容方法標出價錢市場銷售塑料購物袋;
3.采用折扣或別的方法不按標識的價錢向消費者市場銷售塑料購物袋;
4.向消費者免費或變向免費出示塑料購物袋。
來源于:我國塑料網